行政办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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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一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、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、决定。

二、参与政务工作,做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。

三、负责组织起草学院综合性的工作报告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规划和决议等文件,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以学院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、通告等。

四、负责组织安排院长办公会议和有关会议议程,并作好记录,会议后发出纪要,协调和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定的情况。

五、发挥综合枢纽作用,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好综合性作。

六、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及兄弟单位领导来我院指导工作。

七、负责全院行政以及文件送阅工作和报刊订阅和内、外收发工作。

八、配合有关部门,处理和做好群众来信、来访工作。

九、管理全院文书等有关文档,认真做好文件的保管、利用等工作。

十、管理和按规定使用学院印章,对外开具介绍信和有关证明。

十一、负责车辆、通讯等管理工作。
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